陶鑫良知识产权律师网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时不我待 打印 E-mail
2010-02-03 20:56

     一、  我国应当突击性地规模培养知识产权应急人才

     当前我国应当抓紧突击规模培养知识产权应急人才, 一是主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知识产权应急法务人才, 二是打造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驰名品牌的知识产权应急经管人才。在我国加入WTO 三年进入“后保护期”的当前,一方面, 面临跨国公司、 外国企业或其产业联盟就其权利在握的核心专利权、 驰名商标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挑起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

  入世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 随着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在华经贸活动更趋活跃和经济利益更为凸显, 由其所发动的知识产权高压攻势乃至旨在垄断市场或者索取巨额赔偿的侵权纠纷、诉讼,与年俱增,愈演愈烈;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其本土,以我国企业为被告的涉 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直线上升,正进入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高发期。可以预计这种状况还将继续若干年头。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也往往是我国企业拙于 应对、 疲于应付的软肋。同时, 知识产权也已经成为我国本土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 近年来我国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高达万件, 名列各类案件前茅。 当今我国迫切需要一批既能立足合理运用WTO 现有规则,又能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法律服务人才。 另一方面, 面对发达国家及其企业, 尤其是跨国公司蓄谋埋设的 “专利地雷阵” 和精心构筑的以技术标准战略和驰名品牌战略为核心的 “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企业必须变被动为主动, 持续打造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知名品牌。在创造与拓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历史征程中, 迫切需要一大批引领创新,育权维权的知识产权应急经营管理人才;这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和社会层面的知识产权中介经营人才 。
     我国知识产权应急人才的突击培养宜在职和在学双管齐下, 一方面 , 当前首先应当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短期在职培训已有相当工作经历或者经验者的方式,来培养各种知识产权应急人才,以解燃眉之急。 另一方面, 从现在起协调和优化知识产权在学培养模式, 以持续地培养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济各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无
论是在职培养, 还是在学培养, 高等院校都应该积极作为, 发挥其作为我国突击培养和长远培养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主力军作用。突击规模培养我国知识产权应急人才的重大任务,可以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的支持与协调下,由有知识产权学院或者知识产权教学机构的相关大学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专门培训机构及社会团体共同融通师资和整合资源,进行适应我国 当前迫切需求的多样性、多层次、多元化且高速度、高效率、高产出的规模培养知识产权应急人才的系列活动。
  
     二、  我国应当大量培养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类应用人才

     我国当前和今后主要应当大量培养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和实务人才,少量培养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人才和高端人才。前者主要是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服务的实务人才,这 方面现实和潜在的社会需求正在开始被激发和将被持续激发。 而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 执法、 司法及其他人才的需求, 相对而言则较少;而且经过近十年来的充实和增强,法院与政府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已趋平缓。
因此,高等院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现在应当向企业倾 斜,应当注重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和实务性。应当从教学计划、教材适用等各方面强化注重实务的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大多数高等院校应当注重培养知识产权应用人 才和实务人才,少数学校可以培养一些高端的知识产权理论人才,知识产权学科不一定强调设立过多的博士学位授予点,而应更多注重其应用研究和实践基地的建 设,注重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实务人才。国内各大学较多仅仅培养没有理工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现状需要进行改革,其基本理由是:第一,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现在的瓶颈问题和将来的最大市场肯定是企业。 第二, 因为我国现在和将来最大量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是技术管理类知识产权人才。企业现在和今后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分布在专利等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岗位群。 第三, 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在于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中知识产权创造、申请、管理、应用、许可、保护等方面的日常协调,其带有
很强的专业 性与技术性。所以,笔者认为我国最大量需要的是专利工程师或者专利律师类知识产权技术管理人才。我们也强调应当多招收有理工科本科背景的知识产权研究生, 因为企业最大量需要的专利工程师或者专利律师类知识产权技术管理人才最好有理工背景。而根据我国高校多年来多种模式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历史经验,在本科生 阶段一般是难以同步完成理工科和知识产权法两方面的学业的。 所以, 知识产权研究生主要应当多招收有理工科本科背景的,以适应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主流需求。当前, 除了最大量需要的专利律师类知识产权技术管理人才外,我国也需要一定的其他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三、 我国应当注重培养有法律背景的知识产权经
营管理人才

     现在我国多数大学基本上都是培养法学专业的知识产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其教学内容基本都是法律课程。 但是如前所说,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需求今后主要富集于企业,而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要求不仅仅是法律,可能更多的是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经营。可以说, 无论对一个国家, 还是对一个企业, 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仅仅是一
种消极的管理与经营,而知识产权经营才是积极的保护和积极的管理。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往往只是商业战略与策略的组成部分, 在其背后, 实质往往就是商业利益的冲突和市场份额的争夺。我国知识产权建设的瓶颈问题就
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与管理素质亟待提高。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企业最终关注的是知识产权的经营因素及其商业运作。需要从经营的层面来分析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更需要以经营的理念和方法来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
事 务。所以,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不仅仅是着眼于保护的法律人才,更需要立足于有法律背景的管理与经营人才。企业需要的决不是单一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而应 当是运筹帷幄,兼容并蓄的复合型、 综合型、 化合型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 所以,面向企业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而不宜是单一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 笔者认为:我国主要应当培养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而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教学安排和课程设计不但要有相关法律课程,还必须融入知识 产权的管理和经营内容。纵观诸多跨国公司和国外企业,大多在其法务部之外设置有专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知识产权部,且一般以专利律师为主的知识产权部的人 员配置之数量往往远大于法务。我国企业应当学习其经验,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培养和落实一些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一批专职与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并 在企业广大员工和整个社会层面上形成一大批知识产权保护的热心人和明白人。 以人为本, 才能全面建设与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应用、 保护的良好机制, 努力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素质。
  
     四、 本科阶段宜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而不宜设置知
识产权专业或者专业方向
     例如上海大学办学十二年来已经毕业了十届冠之以“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和两届冠之以“知识产权专业管理方向”的管理工程专业本科生;华东政法大学等2004年开始试点培养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本
科 生。 但是, 我们认为:无论是法学专业, 还是管理学专业, 本科阶段不适宜设置知识产权专业方向。这是我国多所大学相关办学经验的体会,也是国际上法学人才尤其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通常做法。 在许多国家, 法学专业一般都是第二专业,其学生在前已经学有第一专业, 或者是理工科专业,或者是其他专业。知识产权理应当比法学具有更高的前专业背景要求。 没有前专业背景, 一般难以深入学好知识产权。而我国的本科法学专业或者本科管理学专业都是直接从高中毕业生中招生,因此在本科阶段法学专业或者管理学专业设置知识产权专业 方向,缺乏第一专业背景尤其是理工科背景。 此外, 在本科生阶段一般是难以同步完成理工科专业或者其他第一专业和知识产权法专业两方面的学业内容的。 所以, 本科生阶段重在强化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应当甚至必须为所有本科专业的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所有专业的本科学生都应当学习知识产权必修或者限修课程。本科 生阶段需要强化的是设置与推广知识产权课程,而不宜增设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知识产权管理学专业或者专业方向。
     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办学模式虽然是基于第一专业背景的办学模式,但是四年本科加二年双学位共六年的双本科学历教育时间较长,较之硕士研究生,投入与产出比较低,也往往缺乏吸引力。
     总之,大学本科阶段不宜设置知识产权专业或者专业方向;但是,对于所有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应该安排知识产权的必修课程或者限选课程。

     五、 正确对待知识产权优秀人才“流外”、 “外流”

     现象并积极促进其“回流”我国过去十年来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本来数量不大,但是,其中有较大一批人才,尤其是一批优秀知识产权人才现在服务于跨国公司、 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 现在许多跨国公司和大型外企、外
国机构在华的知识产权代表或者主要工作人员都是我国过去十多年中培养的优秀知识产权人才。
     这是无可回避的形势,这是必须应对的事实,我们不必大惊小怪,潮涨还有潮落时,流出流进经常事。 日本、 韩国和我国台湾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只要我国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总量达到相当数量,则在整个体系中会达到动态平衡。那么,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在内外各种企业与 机构之间的流动属于正常情况,也不会给我国企业造成知识产权人才的断流和截流。再者,在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方面轻车熟路、老马识途的跨国公司,往往是这些知 识产权人才进一步学习的进修基地和继续教育空间。也许未来中国最优秀的一批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巨匠和知识产权杰出企业家正在他们中间向我们走来。
     所以,我们在预测和设计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或者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我国近年所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 “外流”和“流外” 的动态平衡。 估计我国培养的优秀知识产权人才服务于跨国公司、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这种情况还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要全面考虑这一因素,合理设 计出综合考虑人才 “流外”、 “外流” 与 “引进”  、 “回流”的动态平衡培养目标及其举措。

 

本站搜索

本站信息

会员 : 10
内容 : 124
内容的浏览数 : 36834

您的位置  : 首页 学术研究 论文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时不我待

合作伙伴

信息更新中……

讲座信息

讲座信息正在更新中……

我要投稿

本网站欢迎投稿,来稿请发邮箱:13636387609@139.com

联系我们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国家开发银行大厦30层

Tel:021-58785888